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,不断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市慈善总会根据《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》,制定了《抚顺市慈善总会志愿者管理办法》,出台了《抚顺市慈善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》,组建了市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。
4月21日,市慈善总会举行慈善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暨团队授旗仪式,市慈善总会会长邵光辉、副会长杨家伦、秘书长刘延军分别与抚顺民盟暖阳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、抚顺爱尔眼科医院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、施福堂大药房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、抚矿脑科医院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、辽宁誉鉴实业有限公司慈善志愿者服务队、抚顺华夏义工联盟慈善志愿者服务队首批6支志愿者服务队签订服务协议,并向6支服务队授旗。
为了进一步做好志愿者工作,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,市慈善总会组织志愿者在扶贫济困、安老助孤、助医服务、环境保护、支教助学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活动中,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,展现慈善志愿者的风采,弘扬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,为抚顺全面振兴贡献慈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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